2023年,内蒙古财政厅统筹中央、内蒙古自治区两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落实“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多举措拓展消费创新空间,显著提振消费水平。
支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延续消费市场恢复态势。2023年上半年,内蒙古鼓励各地发放消费券、开展消费促进季,助力消费市场升温,共支持全区企业开展各类消费促进活动近3000场,带动消费34.1亿元,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63.8亿元,同比增长7.8%,增速创5年来最高水平。
推动便民饮食商圈建设,重燃餐饮市场“烟火气”。内蒙古通过自治区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等资金,支持外摆经济、步行街改造、便民生活圈建设、绿色商场创建等,持续推进商圈建设,提升民众消费便利度、获得感,为市民生活增添浓浓烟火气。上半年,内蒙古餐饮消费同比涨幅超过20%,成为带动消费升温的前锋。
落实首店首发奖补政策,吸引高层次消费载体入驻。截至上半年,内蒙古为知名品牌首店入驻提供落户奖励,已吸引102家优质首店品牌落户内蒙古。内蒙古落实经费保障,支持6月全区首店首发经济发展推进会顺利召开,吸引超过120家商业综合体和品牌企业代表参会,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助力建设县域商业体系,打造县域消费枢纽新业态。内蒙古通过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在全区打造以县域为中心、以乡镇为重点的县域商业体系,资金主要用于升级改造集贸市场等,全面提升县域消费质效,形成配套服务完善、产业相对集聚的县域消费流通体系。(解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