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内蒙古军区纪委监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征兵工作军地联合监督执纪执法的意见》(简称《意见》),将所有行使兵役工作“公权力”的人员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意见》提出,建立联合办公、检查督导、举报受理和线索核查四项协作机制,完善任务分配、初审初检、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和退兵办理六个环节过程监管机制,明确追责问责范围、细化量纪原则标准,将发生廉洁征兵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考评、征兵“五率”量化考评、个人评功评奖、军地联合表彰范畴,推行“一票否决”问责机制,全力打造风清气正征兵环境。
《意见》指出,对于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造谣生事、恶意抹黑或缠访闹访的发帖人或举报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维护征兵纪律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