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想不劳而获,取之用“盗”以身试法,终将受到法律制裁。日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东河派出所快速破获一起盗窃案,行政拘留一人,让“盗”止于此。
盗窃消防设备,害人于无形。近日,该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辖区某工地发生消防器材零件丢失事件,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缜密侦查,锁定违法嫌疑人耿某某存在重大嫌疑,随后民警将其抓获,经调查,耿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带领民警将其盗窃的消防器材零件追回,报分局审批,公安机关依法对耿某某盗窃予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现违法行为人已安全投所。
下一步,东河派出所将坚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聚力小案快侦快破,全力以赴保障群众财产安全,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民警提示:偷窃消防设备是一种犯罪行为,可能会导致火灾发生时无法正常使用消防设备,从而延误火灾扑救和救援时间,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对于救援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偷窃消防设备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应当加强防范,严惩犯罪,保护公共安全。通过加强消防设备的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治安水平等措施,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来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东河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