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遇事要冷静,冲动是魔鬼。与他人发生矛盾,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出了气但问题并没有解决,反而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东河派出所依法处置一起殴打他人案件,行政拘留1人,罚款2人。
近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东河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辖区内发生一起醉酒滋事殴打他人案件,民警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王某与妻子李某在酒后逞强耍横,与代驾张某发生矛盾,后二人殴打代驾张某,致使张某鼻粘膜挫伤。经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之规定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妻子李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违法行为人罚款均已缴纳,王某已被成功投所。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喝酒后控制情绪是对自我的一种约束,酒后寻找代驾司机是正确的行为,在此民警提醒市民,喝酒之后找代驾尽量少干扰代驾司机,同时代驾司机也要理智面对各类酒后无理取闹的群众,有纠纷及时将车停止之后报警解决。不然酿成大祸,后悔不及。(来源: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东河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