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支、弹药极具社会危险性,国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否则必将受到法律惩处,但还是有少数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近日,东河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行政拘留1人。
近期,东河派出所接到线索,辖区居民赵某疑似持有气枪,民警立即将赵某传唤至派出所,并从其家中查获一把长气枪以及若干气枪配件。经查,违法行为人赵某为枪械爱好者,于2015年购买气动枪以及配件,并多次携带此气枪前往北二环附近进行击发试枪,并将枪支私自藏匿于家中。
经与上级公安机关沟通,东河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赵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收缴涉案气枪及配件,现违法行为人赵某已安全投所。
下一步,东河派出所将结合辖区特点,持续开展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宣传,强化辖区群众懂法、守法意识,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消除社会面治安隐患;
同时持续加大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消除枪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发生,维护辖区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警方提示:枪支弹药属于危爆物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属于违法行为,如有发现,请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处理,切勿私藏。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持有枪支、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行为,及时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来源: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东河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