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9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传来消息,自治区商务厅四项措施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具体举措如下。
加强日常调度管理。指导我区符合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业务的各盟市规范开展零售进口业务。上半年,我区呼和浩特、赤峰、满洲里、鄂尔多斯累计实现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业务87.07万单,进出口额9828.97万元。其中,进口业务6.06单,金额865.52万元;出口业务81.01万单,金额8963.45万元。
组织开展业务培训。4月14日,组织呼和浩特市、赤峰市、满洲里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商务局参加全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培训班。计划通过委托第三方服务形式,于7月下旬开展跨境电商现场教学活动。
以评估考核和督导检查倒逼工作推进。积极配合商务部做好综试区评估考核筹备工作,对我区已获批三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梳理总结,及时向商务部报送相关情况。3月2日,分管副厅长带队赴满洲里,对满洲里跨境电商综试区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加强规划统筹。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初拟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工作方案》,支持二连浩特口岸跨境电商核心通道建设,筹建呼和浩特关区跨境二级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