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联+法院,多元解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自治区工商联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印发《进一步深化诉讼服务、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主要包括优化诉调资源对接、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提升调解工作水平、加强调解经费保障、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开通涉企纠纷“绿色直通车”、健全日常联络机制、加强联动宣传引导10条具体内容。
《意见》规定,经商会调解组织调解员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拟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建立调解协议真实性、合法性联动审查机制,有效激发诉讼程序溢出效能。自治区或盟市工商联法律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真实性、合法性先行审查,包括审查调解协议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或者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经自治区或盟市工商联法律委员会出具初审意见后,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意见》要求,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和工商联通过共同举办法治峰会、法律讲座、组织旁听庭审、发布典型案例、集中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联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充分利用自有媒体,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增强民营企业发展预期,进而推动全社会营造关心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