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近日,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支持内蒙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明确要在自治区工商联服务“两个健康”走深走实等方面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发挥全联直属商会组织优势,加强与内蒙古对口商会的联系合作,助推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在民营经济领域落实落地。
《若干措施》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从帮助内蒙古搭建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平台、推进“民营企业进边疆”行动走进内蒙古、为内蒙古民营企业积极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创造条件、发挥全联商会组织优势助力内蒙古落实“五大任务”、推进“六个工程”等方面,形成12项具体支持措施。
《若干措施》要求,全国工商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直属商会要持续关注、宣传内蒙古,多角度展示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工商联组织和广大民营企业在办好两件大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要结合内蒙古实际,指导推进各项具体举措落地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加强与全国工商联相关部门、直属商会的沟通配合,建立工作机制,及时反馈措施落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合力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自治区工商联将继续加强对接沟通,并逐条细化,明确工作责任和实施路径,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切实把支持政策转化为工作实效,助推我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贡献工商联力量。(实习记者 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