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了解到,据气象部门预测,7月6日至13日,我区有两次大范围降水天气过程,本轮降水天气过程东部地区降水量仍较大,持续时间较长,多短时强降水和局地暴雨,和前期大量级降水落区具有叠加效应,致灾风险等级较高,我区提前进入主汛期。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针对呼伦贝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降雨情况,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决定于2023年7月7日14时起启动自治区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自治区要求各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密切关注本轮强降雨过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开展各项防范应对工作。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加密会商研判分析,坚持巡查防守,强化力量前置和物资保障,根据预案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高度警惕局地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灾害,及时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应对,加强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发生较大险情灾情或人员伤亡要第一时间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