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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谍窃取我国杂交水稻亲本种子!案件详情公布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10:40:15 来源:人民日报   大字 小字

  日前,国家安全机关公布

  5起典型案例

  其中“境外间谍情报机

  关窃取我稻种及制种技术案”

  引发网友关注


  亲本种子,一般是第一代

  用于杂交实验的种子

  其留种不会产生性状分离

  影响产量

  是我国粮食安全领域重要的种质资源

  国家安全机关干警在工作中

  发现了境外某间谍情报机关

  在国内设立的一个公司

  主要就是非法搜集我国亲本种子资源

  通过对该公司的侦查

  警方顺藤摸瓜发现了朱某某及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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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安全机关查明:朱某某,原为国内某农业科技公司总经理。为了捞取个人经济利益,朱某某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建立所谓“合作”关系,并对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要求“来者不拒”,以“合作制种”名义,先后向对方违规出售5种亲本稻种,获得了超出正常售价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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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主要以高价购买种子为诱惑,朱某某及其公司为了拉拢客户、开拓市场,私下将我国禁止出口的杂交水稻亲本种子提供给对方进行试种。

  为了逃避监管,朱某某还对稻种进行了精心的伪装——把亲本种子放在其他申报出口的集装箱里面,外面用纸箱包装。从外观上看,跟其他出口的商品包装是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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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对种质资源享有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应当报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批准,并同时提交国家共享惠益的方案。

  在向境外售卖我国亲本稻种过程中,朱某某收获了丰厚的经济回报。为了进一步拓展他所谓的“业务”,朱某某又创办了一家新的农业科技公司,继续向境外大量出卖我国的优质亲本稻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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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中

  经国家相关保密部门鉴定

  朱某某向境外非法提供的种子为情报

  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依法对朱某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1月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

  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此外,国家安全机关还依法对

  其余17名涉案对象给予行政处罚

  本案的查处

  有效消除了我国粮食领域存在的

  重大安全隐患

  网友: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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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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