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经济网-内蒙古财经综合性门户网
    新闻热线:0471-3285915    监督热线:0471-3285388     官方微博    关注公众号
        客户端
内蒙古商报社主办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主管
当前位置:内蒙古经济网时政详细

民政部:明确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09:20:00 来源:光明日报   大字 小字

民政部近日印发《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规范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

办法明确,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前12个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出当地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刚性支出包括生活支出、医疗支出、教育支出、残疾康复支出等。经审核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办法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中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单独标示,并纳入常态化监测预警范围,为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帮扶提供信息查询、需求推送等服务支持。应当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受理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的咨询、投诉、举报,接受社会监督。(本报记者 任欢)

编辑:王蒙

版权声明:内蒙古经济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1-3285388   蒙ICP备2021003034号-1 

Copyright © 2016- 内蒙古经济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