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报新闻客户端消息(记者 张鑫)“力争到‘十四五’末,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在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55%以上,每个旗县建有一所兜底保障养老机构,农村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总体达到50%。到2022年,要实现全区每个街道建成1所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1月12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高建华如是说。
为确保完成“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以及到2022年底要求达到的具体指标,将今年确定为全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重点推进“四项工程”、开展“三项行动”、加强“四化建设”。
“四项工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工程,确保年内完成246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62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运营任务(7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10月底前全部投入运营),不断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打通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工程,开展新一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达标工作,落实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工程,构建以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为中心、以乡镇敬老院为辐射、以互助幸福院为补充的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支持有条件的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化德县、兴安盟科右前旗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养老产业促进工程,出台《关于促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关于推动呼包鄂乌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支持文件,指导呼和浩特市举办好首届呼和浩特养老博览会,推进自治区康复辅具及适老化产品示范服务中心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中心建设。
“三项行动”: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推进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移交管理办法》,联合开展“全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清理工作”;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民政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自治区“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联合人社厅、教育厅选择有养老护理专业的职业院校建立培训基地,实施好万人培训计划,加快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体系建设,举办第二届内蒙古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评选全区“最美护理员”,不断提升养老护理员的薪酬待遇和职业荣誉感。
在推进“四项工程”和开展“三项行动”的同时,还要积极推动各地养老服务走上“品牌化”、“连锁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轨道。支持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每个盟市至少培育1个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健全完善全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框架,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全区养老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和居家社区养老管理服务系统功能应用,依托各级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和“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全面准确采集、录入养老服务各项基础数据,为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