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报新闻客户端消息(记者 张鑫)“‘十四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将从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智慧管理、持续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方面发力,进一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1月14日, 在《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内蒙古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处副处长秦毅如是说。
秦毅介绍,推动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城市、旗县进一步完善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整合各类城市管理资源,积极推广“路长制”“街长制”“楼长制”,加快形成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实现部门联勤联动、执法重心下移、基层管理权责统一,逐步提高综合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推动城市管理、垃圾分类、市容环卫、物业管理等相关领域立法和制度标准建设。目前,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完成再次修订,《燃气管理条例》已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一次审议;逐步实现城市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方面的实时监管,形成“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在基础较好的城市开展试点,对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智能化管理。将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实现信息共建共享;
同时,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城市体检指标体系,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围绕市容市貌、园林绿化、供排水、厕所革命等重点,开展系列专项治理行动。加快推进城镇公共厕所建设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收费公共停车场专项整治和物业治理,制定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明确责任,分类处置,着力清除城市运行重点隐患,不断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秦毅表示,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敬畏城市、善待城市,以巩固城市精细化管理成果为重点,坚定不移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综合运用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标准化手段,全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的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