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内蒙古自治区交办第二十四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共100件。按数量排序分,呼伦贝尔20件,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各18件,赤峰17件,包头9件,兴安盟、通辽各5件,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各3件,巴彦淖尔2件。
按污染类型分(部分案件涉及多类污染),涉及生态破坏54件,大气污染23件,水污染15件,土壤污染13件,噪声污染9件,辐射污染2件,其他污染7件。
以上案件,均转有关盟市和自治区相关部门办理。(记者 帅政)
上一篇: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业务能力提升主题月”活动正式启动
下一篇:河套灌区开始夏灌
创城·首府故事|升级改造,让“小修小补”规范回归百姓生活
人大代表李晋华: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她”力量
【聚焦“六个工程”系列报道之一】 “政策落地工程” 最大程
长篇报告文学《袁隆平与兴安大米》研讨会举行
版权声明:内蒙古经济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1-3285388 蒙ICP备2021003034号-1
Copyright © 2016- 内蒙古经济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