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我区将利用3个月时间,通过采取“1+2+3”工作方法,切实规范全区网络直播行业秩序,集中整治“网红”乱象,促进网络直播等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
据了解, “1”是一个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整合多条线、多维度监管职能,全力推进线上线下齐抓共管的网络市场监管执法格局。“2”是采用“人工+技术”网络交易监测手段,从网络直播带货中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入手,摸清全区网络直播带货的基本情况,并形成分析报告;同步开展无照经营、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监测;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核查处置,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查处;根据阶段性监测监管成果,研究网络直播带货长效监管模式。“3”是集中力量摸排3类市场主体,摸清各地网络直播平台、直播基地和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市场主体底数,建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主体台账,切实压实平台责任。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在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监管机制上不断创新突破,不断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的监管模式,构建更科学、更高效的网络监管格局,促进网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李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