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经济网-内蒙古财经综合性门户网
    新闻热线:0471-3285915    监督热线:0471-3285388     官方微博    关注公众号
        客户端
内蒙古商报社主办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主管
当前位置:内蒙古经济网要闻详细

3月1日起内蒙古施行新的超限超载办法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4:48:13 来源:内蒙古日报   大字 小字

  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消息,新的《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五章四十二条,根据自治区实际情况,从明确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构建治超源头管理机制、明确路面执法检查方式、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治超工作效率和强化信用治超监管五个方面作出规定。

  《办法》明确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治超主体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对涉及车辆源头的各个环节实行全链条监管,提出货物装载重点源头单位名单制作和公布的要求,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货物装载、配载源头的监管责任。明确可以采取公路超限检测站检测、流动检测、不停车超限检测等方式执法检查。规定有关部门应建立超限超载信用制度,将货物运输源头单位、货物运输经营者、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等纳入信用管理体系,相关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治超建设和运用,落实“一超四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为信用体系在治超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记者 高慧)

编辑:李姝廷

版权声明:内蒙古经济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1-3285388   蒙ICP备2021003034号-1 

Copyright © 2016- 内蒙古经济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