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9次主任会议,决定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11月28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绍骋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少春主持会议,副主任张韶春、李秉荣、吴艳刚,秘书长施文学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
审议《内蒙古自治区奶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二次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肉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4件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的议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废止〈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工作条例〉的议案》。
审查批准《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燃气管理条例〉等2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包头市再生水管理条例》《通辽市城市供水条例》《鄂尔多斯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审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政府关于促进灵活就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情况的报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招商引资情况的报告;关于“五个大起底”行动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农业节水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推进奶业振兴情况的报告,并就推进奶业振兴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审议自治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3年节能工作情况的报告;分别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分别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人事任免事项。(记者 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