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丰
12月,又是能源保供和迎峰度冬的关键期。内蒙古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在保供的大局中势强劲足。
《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中明确,提升传统能源供给保障能力。
内蒙古拥有丰富的煤炭、太阳能、风能资源。自1993年第一条外送华北的500千伏输电线路投运以来,内蒙古输电能力持续提升,目前已建成11条500千伏超高压、5条特高压输电通道,电力外送能力达7000万千瓦,送电范围覆盖华北、东北、华东、西北地区。2022年,内蒙古外送电量2640亿度,外送电量连续18年领跑全国。
有序释放煤电油气先进产能,加快推进煤炭储备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持续推动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按照延寿运行、淘汰关停和“关而不拆”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分类处置固然重要。但强化煤电兜底保障功能更为关键,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内煤电建设,储备一批煤电项目。先支持内蒙古开展煤炭产能储备,建立一定规模的煤炭调峰储备产能。支持内蒙古油气勘探开发,加大油气勘查区块出让力度,推进鄂尔多斯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高质量建设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和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带动煤基新材料高端化发展。
作为新能源领域领先的内蒙古,更要顺应能源低碳转型这一趋势,稳妥推进“双碳”工作,实现能源安全、低碳发展的协调统一。这就需要先立后破,科学有序、稳妥推进能源转型,纠正“运动式减碳”,避免“一刀切”式限电限产,在保证能源安全和维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分阶段、分步骤稳妥推进。
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而不能未立先破,陷能源安全于被动。至少在当前,从实际出发,传统能源仍然要起到“兜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