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24年以来,自治区财政下达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97.65亿元,重点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建设、黑土地保护、耕地轮作休耕等。
近年来,为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的决策部署,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内蒙古通过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农民提升耕地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推动建设高标准农田,确保了自治区耕地持续稳产、增产;通过实施黑土地保护项目,持续提升了耕地质量,水肥资源得到高效利用;通过推动轮作耕作和高效绿色高产技术有效衔接,持续促进了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实施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探索出一条具有内蒙古特色的盐碱地综合利用之路。接下来,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落实好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推动内蒙古持续建好北疆粮仓。(记者 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