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获悉,今年4月以来,内蒙古正式启动全区高等级公路限速调整工作,逐步对全区限速低于12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进行分区域、分车型、分车道限速优化调整。目前,按120公里/小时限速运行管理的高速公路已占全区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71%。
据了解,今年4月10日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自治区公安厅正式启动全区高等级公路限速调整工作,并在“五一”前完成第一阶段限速调整工作基础上,迅速启动实施了限速调整第二阶段工作。截至8月15日,自治区境内G18荣乌高速、G5511东西大通道、G12珲乌高速等9条高速公路1546公里实现小型载客汽车提速。截至目前,内蒙古交通集团已经完成了第一、第二阶段的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累计完成3966公里的高速公路限速优化调整工作,更换限速标志牌1526块。其中,1001公里调至120公里/小时,545公里调至110公里/小时。调整完毕后,限速120公里/小时的公路里程,占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71%,限速110公里/小时以上的公路里程超过6000公里,占比78%以上。
全区高等级公路限速调整工作主要通过专业评估、缺陷克服、设施改造、现场确认、公示运营,确保符合技术规范、符合安全要求。分段落、分车型,先易后难,远近结合,分类施策,实现速度与安全统筹兼顾。全区高等级公路限速的调整,将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运行效率,促进物流、文旅等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出行品质的要求。(记者 云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