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高等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强顶层设计,加大经费投入,科学规划布局,推动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高等教育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升。
布局结构持续优化
内蒙古共有普通高校54所,其中本科层次高校17所、专科层次高校37所,成人高校1所。在校生58.02万人,其中博士研究生0.28万人、硕士研究生3.73万人、普通本专科54.01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至59%。建立推进高校分类发展、分类评价的制度机制,制定精准支持内蒙古大学“双一流”建设的10条措施,“一校一案”推进本科高校晋位升级,引导高校在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聚焦自治区“五大任务”,持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结构,建立动态调整和增设专业机制,2018年以来引导高校增设急需紧缺本科专业124个、撤销与经济社会发展匹配度低的本科专业77个,理工农医专业布点比例显著提升,与自治区重点产业契合度进一步增强,高等职业教育服务自治区重点产业链专业占比达到77.6%,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不断提高。
学科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实施推进一流学科行动计划,每年安排“双一流”建设经费4.1亿元,重点支持生物学、生态学、草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民族学等优势特色学科发展,加快推动新质生产力形成。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内蒙古农业大学草学学科首次进入全国位次排名前10%,实现了内蒙古高校学科建设历史性突破;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的学科达到14个。现有国家一流学科1个、自治区一流学科35个;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7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4个;有博士点59个,2024年学位授权审核中获批7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实现从“0”到“7”的突破;有硕士点315个,覆盖除军事学以外的13个学科门类,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持续提升。
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十四五”以来,内蒙古高校共获得科技投入经费48.09亿元,承担自治区级及以上在研项目45736项,同比“十三五”时期增加12.6%。全区高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转化科技成果214项,同比“十三五”时期翻倍增长。全区高校共签订横向科研项目3100项,获得合同金额约6.55亿元,同比“十三五”时期增加19%。围绕国家战略和自治区发展急需,依托内蒙古高校布局建设各类科研平台共计575个。内蒙古农业大学张和平教授主持完成的“优良乳酸菌种质资源挖掘与产业化关键技术创制及应用”项目获2024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产教融合持续深化
启动筹建内蒙古高等研究院,编制建设方案及配套制度文件,拟定了理事单位及理事人选建议名单,高等研究院院长、执行院长和学术委员会组成建议人选名单等,初步征集遴选了119个校企联合科研和人才培养项目。聚焦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集群布局建设了23个自治区级现代产业学院、6个专业特色学院和2个未来技术学院;截至目前,31个学院在培学生4677人,共获得校政企等多方建设资金投入7500万元,与合作企业共建教材69部、共建课程137门。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水平提升,持续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内蒙古4所高校入选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单位,2018年以来,共立项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888项,入选国家级项目1129项,组织高校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共获得金奖9项、银奖70项、铜奖330项。
队伍素质持续提升
大力推进教师队伍管理改革,下放高等学校教师招聘、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权限,有力激发用人主体活力,高校专任教师数量不断增加、职称结构不断优化、学历层次明显提高。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数占比44.49%(高于全国地方高校平均水平5.04个百分点),具有博士以上学位的人数占比22.55%,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数占比76.15%。获批全国黄大年式教学团队7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团队5个。2023年以来,全区高校引进博士毕业生816名。
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采取“生均综合定额+专项”的方式支持高校发展,高等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保持逐年增长,从2024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提升直属高校理工类专业办学条件;2025年开始提高理工类专业财政拨款系数,理学类专业由1.2提升至1.4,工学类由1.3提升至1.5,自治区直属高校生均定额标准由每生每年8700元提高到12500元;“双一流”建设引导资金每年增加20%。实施高等学校人员总量管理改革,为自治区直属14所学校核定人员总量21594个,其中新增控制数3901个;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师德师风、教学效果、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多维度评价体系。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向扎根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